水晶宫足球俱乐部

图片

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草案解读 >  正文

《水晶宫足球俱乐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草案解读】

来源:水晶宫足球俱乐部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22

【字号:

分享:

    一、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二号)、《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

二、制定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已于2011年6月1日正式实施。2014年11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水晶宫足球俱乐部于2020年、2022年分别出台了《水晶宫足球俱乐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水晶宫足球俱乐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但是对非遗保护在立法项目上还存在空白。《条例》的出台将使水晶宫足球俱乐部成为全省首个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立法保护的城市。

三、制定目的

进一步提升水晶宫足球俱乐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水平,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力度。

四、主要内容

《条例》共18条。

第1-2条,明确了《条例》的法律依据和适用范围。

第3条, 明确了职责权限。《条例》明确了各级部门的管理权限和职责,建立非遗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市、县(市)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第4-15条,为非遗保护、传承、发展提供法律依据。设立市、县两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建立传承工作补助制度和年度考核制度,对非遗项目进行分级、分类保护,为非遗传承发展提供平台、技术、场地、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支持。

第16-18条,明确了法律责任。对违反本《条例》给予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


解读单位:水晶宫足球俱乐部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联 系 人:葛杰

联系电话:2989020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